中共中央出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指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关键是要提高各级各类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本领,实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做到信念如磐、意志如铁、政治坚定、绝对忠诚、清正廉洁、担当负责。
法院领导干部作为公正司法的“排头兵”,其一言一行均对广大干警具有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党的政治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因此,要加强法院领导干部政治能力训练和政治实践历练,切实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和辨别政治是否、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
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领导干部要注重提高政治能力,牢固树立政治理想,使自己的政治能力与担任的领导职责相匹配。司法作为现代化治理方式的重要依托,法院领导干部也必须掌握现代化的管理技能,但首要一点,就是必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法院领导干部要肩负起党对法院工作领导的政治责任,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不断完善法院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保证法官秉公办事、公正用权。
二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必须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自觉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到大局中思考、定位、摆布。法院领导干部作为法院的领导核心,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维护公平正义、司法改革等重大议题中,认真履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既要充分体现党中央的决策意志,更要从宏观上思考法院未来的发展走向。同时,法院领导干部还要将法院的发展置于社会的发展洪流之中,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在抓好审判执行的同时积极服务辖区发展,为改革、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多个领域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改革,但随着改革进入“深水期”和“攻坚期”,社会不同思想意识相互激荡,作为法院领导干部,不仅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想,更要充分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将理论自信与道路自信及时传达给普通干警,保持法院队伍的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同时,面对社会的高速发展,法院领导干部还要以“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紧迫感,充分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思想准备,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让司法为民与百姓需求同频共振。
四是提高重大风险处置能力。当前,国际环境复杂敏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司法工作所面临的挑战也不容忽视。法院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底线思维,时刻绷紧防范风险这根弦,努力将风险化解于无形。要把坚决维护政治安全作为首要任务,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案件、重点人物进行合理化管控,坚决防止将小问题炒作为政治大事件。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共安全维护等方面强化政治担当,防范审判执行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重大政治问题,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风险预见能力、化解能力。同时,领导干部要把加强对广大干警尤其是青年干警的思想引领与风险处置有机结合,积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五是提升领导干部政治道德。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领导干部要讲政德。政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立政德,就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实践反复证明,良好的家风具有天然防护功能,是领导干部坚守政治道德的重要依托。法院领导干部身居要职,更要带头践行良好家风,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干扰办案的不良现象发生。同时,领导干部要建立家训家规,在家庭中积极倡导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避免家庭成员沉溺于简单的物质享乐;要严格约束配偶及子女,严禁利用法院领导干部的影响力为案件牵线搭桥,利用领导身份获取经济利益上的便利,最终玷污审判权以及对领导干部人格的侵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