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国内差旅费及补助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资金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正式应聘的员工。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公司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不含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城区、高陵、临潼区和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 省公司按照分市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上报股东会议研究进行调整。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 别 | 火车 (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 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 | 飞机 | 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
董事长、总监及相当职务人员 |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 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 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 二等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其余人员 |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 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 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 三等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董事长、总监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公司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公司人员赴外省出差,按照董事会议研究制定统一发布的分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表一)。
公司人员赴省内出差,按照董事会议研究制定发布的相关市(区)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表二)。
驻地监理住宿由公司统一考虑。
第十三条 董事长及总监级相当人员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公司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赴外省出差,按照董事会议研究制定发布的分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见附表一)。
公司工作人员赴省内出差,按照董事会议研究制定发布的相关市(区)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见附表二)。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在包干标准范围内自行用餐,超支不补。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赴外省出差按每人每天80元标准包干使用,赴省内各市(区)出差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包干使用。
第六章 其它补助费
第二十一条 公司正式职工每人每天补助10元午餐费,严格按考勤时间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公司正式职工每人每月补助市内交通费、电话费共100元。按季度凭本人电话费发票报销。发票足额或超额每月100元报销,发票不足按票据金额报销。
第七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三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公司承担。
第二十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未按规定标准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第二十六条 公司主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八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七条 公司财务主管应当加强对本公司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公司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用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公司按照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