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考核办法
为提升我矿掘开工作面管理水平,促进掘开工作面工程标准化工作,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规范掘开日常管理行为,制定如下生产管理制度:
1、开拓、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按规定编制,内容符合要求;没有编制作业规程或措施就进行掘进施工,考核1000元。
2、开拓、掘进工作面作业现场出现与规程措施不符,有一处考核500-2000元。
3、规程措施审批完毕后,必须及时下发至生产技术部掘开组存档,未及时下发考核200元。
4、巷道施工中使用的支护材料,材质、规格、质量等不符合设计要求,责令其及时整改并考核2000-5000元。
5、工作面必须使用临时支护,无临时支护,考核1000元。临时支护材料不合格、设备缺失或不完好,有一处考核200-500元;存放距煤头超过规程规定,考核100元。
6、开掘工作面掌头必须进行及时支护,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考核1000-5000元;巷道内及掌头留有30cm以上的伞檐,每一处考核300元。
7、沿煤层底板掘进的巷道,严禁留底煤,如地质构造引起变化,需留底煤,必须编制专项措施,没有措施考核5000-10000元。
8、开掘工作面必须按照中、腰线施工,有一处欠挖,考核1000-2000元;有一处超挖0.3米及以上,没有及时补强支护,考核200-500元。
9、开拓掘进工作地点验收检查工具每缺少一种、不能使用或与规程措施规定不符的,考核1000元。
10、拉断或失效锚索未及时补打,有一根考核300元。
11、打注顶锚杆、锚索后未按规定及时紧固或虽经紧固但未达到作业规程规定要求的,有一根考核200元。
12、锚索外露或角度不符合规程规定,有一根考核100元。
13、帮锚杆(锚索)滞后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及时补打或安装位置不符合规程规定,有一根考核100元。
14、有失效锚杆未及时补打,有一处考核100元。
15、锚杆角度、扭力矩、外露长度不符合规程规定,有一根考核50元。
16、锚索、锚杆间排距超过规程规定,有一处考核100-1000元。
17、联网、搭接不符合规程规定,有一处考核50元;出现撕裂、炮崩,没有补网的,有一处考核100-500元。
18、巷道内顶板离层、片帮、网包未及时处理,有一处考核200-500元。
19、巷道钢带未进行编码管理,考核500-1000元。
20、锚喷巷道钢筋网后充填矸石或道木背板的,考核500元。
21、喷浆巷道封闭、喷浆距离超过规程规定的,每超1米考核200元。
22、喷浆厚度不够,有一处考核200元。
23、喷层厚度检测孔要按规定布置,每隔20米一组(顶部一个,两帮各一个),并设标志牌进行记录,缺检测孔或超距离布置,考核500-1000元;无标志牌、有标志牌无参数记录或参数记录与实际不符,考核200元。
24、巷道支架必须构盘牢固,撑木拉杆齐全。每缺少一道拉杆或撑木考核100元;构顶盘帮不严实,有一架棚考核200元;背板撑木材质不符合规定,考核500元。
25、架棚巷道支架柱窝必须挖到实底或按规定穿鞋,发现一处未到实底或未按规定穿鞋,考核1000元。
26、架棚巷道每缺一道卡缆考核500元;每缺一条卡缆螺丝考核100元。
27、架棚巷道支架有严重质量问题(如前闯、后翻、掉跟、后空、偏肩等),每项有一处考核500-1000元。
28、架棚支护所使用的前探梁,每缺一道卡考核100元。前探梁(或卡)使用不符合规程规定,罚款200元。
29、巷道成型不好,罚款200元。
30、严格按规程、措施设置隔断区域,并留有明显标志。每缺一处隔断考核500元。
31、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固定牢固,铺设平稳,每有一处不合格考核200元。煤溜运输两侧(靠帮运输时,靠帮侧可以不上)设置挡煤板,无挡煤板考核300元。
32、煤巷必须设置矿压观测站,并按规定进行观测、记录、分析,无观测站的考核500元。有观测站但没有进行观测、记录、分析,每缺一项考核300元。观测站内必须有顶板离层仪、反映锚杆、锚索受力状况的压力表,缺少一种仪器考核300元。
33、巷道必须按规定进行顶板岩性探测,无探测孔考核500元;探测孔要单独布置,不允许与锚索眼重复,探测孔深度、距离、标志牌、分析记录必须符合规定,每有一处不符合规定要求,考核200元。
34、耙岩机距工作面超过规定距离不移而进行作业的,考核200-500元。
35、耙岩机安装必须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安装及稳固的考核200元。
36、耙岩机尾槽、变向轮严禁正式支护上固定,每发现一次考核300元。
37、耙岩机防护栏未实行全封闭,不能确保安全的考核500元,卡轨装置少一道考核300元。
38、耙岩机绳打结、断股每项有一处不合格考核200-500元。
39、耙岩机前矸石量堆积超过巷道三分之一高度的,考核200-1000元。
40、掘进超过25°的倾斜巷道时,未将人行道与溜煤(矸)道通分开,考核500元。
41、掘进工作面激光指向仪松动、光束指向与巷道中腰线不吻合,考核200元。
42、各类巷道材料必须分类、集中堆放整齐,有明显的标志牌。如发现材料乱堆乱放乱扔的现象,有一处考核100元;材料标志牌内容不全,实物与内容不符的有一处考核100元。
43、巷道工业卫生责任区巷道无超过10㎝大块;浮煤(矸)不超过5㎝且不得覆盖枕木上面;有一处不符合规定考核100元。
44、巷道无淤泥、积水(长度不超过5m,深度不超过0.1m),有一处考核100元。
45、施工范围内,各类施工牌版未按规定填写内容、吊挂、损坏或更新不及时的,有一处考核100元。
46、无措施进行干打眼的,考核100元。
47、开掘工作面使用皮带运输时,必须使用固定式清带器,有一部皮带未使用固定式清带器考核200元。
48、对未向生产技术部提出申请,进行竣工验收,擅自拆除施工设备,考核5000-10000元。
49、对有计划移交的工程,移交单位不能按期完成形成尾工的,对移交单位处以遗留工程量工资费用2倍的罚款,罚款的50%用于奖励接受单位。
50、集团公司及矿推进项目,有一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考核1000-5000元。
51、其它工程比照本规定相关或相近条款进行处罚。对于本规定未提到的隐患或问题考核,依据有关部门的分析结果进行处罚。
52、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生产技术部。
生产技术部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