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绩效评估年终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通知》(〔2021〕xx号)、落实职能职责指标的通知》(〔2021〕xx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21年绩效评估年终评估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完成年度任务。2021年绩效评估已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各单位务必加强统筹调度,迅速开展“回头看”,对照指标任务一项一项盘点、逐个逐个核实,主动沟通数据采集单位,找问题找差距,补短板锻长板,尽最大努力体现年度绩效。对存在问题的指标,抢时间抓进度,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全力以赴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指标任务全面完成,交出满意答卷。
二、及时开展自评总结。12月28日前,各单位通过绩效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年终考核-年评及报告”模块,对照数据采集单位要求,逐项填报本单位共性指标和职能职责指标完成情况,上传佐证材料,并提交自评报告。自评材料做到简明扼要、数据清楚,严禁虚报、瞒报。指标自评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自评情况将自动提交至数据采集单位。
三、认真做好数据采集。1月5日前,各集单位通过信息平台xx、“xxx”模块,审核指标完成情况,并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在核准数据、对比分析、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对本单位所负责数据采集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年终考核验收,并通过“xx”中“xxx告”模块,对被考核单位一对一录入评分,并提交验收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内容包括指标完成情况、评分情况(包括评分依据及理由,特别是xx等次及反向扣分指标)、数据采集工作情况、问题及对策建议等。
四、严格落实考核责任。年终评估验收工作是年度绩效评估的重要环节,是对数据采集工作的整体检验,更是对被考核单位年度工作实绩的全面评价。各数据采集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高效推进、高质完成,精准精细当好“裁判员”。
一是坚持精准精细。严格审核被考核单位报送的自评情况、数据及相关佐证材料,全面、深入、细致梳理全年工作情况,完善数据台账,把底子摸清,把情况把准,做到考不漏项、事出有据、有迹可查、有迹可循。
二是坚持公平公正。坚持以数据为标准,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则为准绳,公道正派,强化担当,客观公正开展年终考核,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格按照评估细则及考核范围进行评价,不得随意延伸考核内容,调整考核范围。实行等次评价的指标,信息平台已按xx等次分别不超过35%、35%的比例,限定名额数量,超过规定名额无法提交。反向扣分指标如出现扣分情形,对照标准直接扣分。
三是坚持规范有序。各数据采集单位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原则上根据各单位自评及日常掌握的情况进行评估,确因工作需要另行调度情况的,对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求,突出精简实效,统筹材料报送,切忌多头重复、随意频繁、过急过紧调度。需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时提供特定佐证材料的,应提前向被考核单位提出。评分数据和扣分事项报xx前,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审核,鼓励向被考核单位反馈数据采集情况。
同一项数据结果,如需多头报送,报给xx的需与报给其他部门的保持一致。凡通过本单位信息平台端口上传的文件资料,均视为已按程序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签署的正式文件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数据结果,或采集数据(结果)出现差错的,按照《2021年xxx评估实施方案》规定对该数据采集责任单位扣分。
2021年xxx指标落实情况自评报告
XX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一、总体情况:简要概述指标完成情况
二、指标进展:共性指标完成情况,职能职责指标完成情况
三、主要做法:2021年xxx工作主要做法及亮点
四、问题建议:xxx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