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专题调研工作,通过与项目单位的沟通衔接,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快审批制度改革的思路、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现将调研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作风建设、优化投资环境、提升竞争优势的重要举措,经过几轮的审批制度改革,我局项目审批效率明显提高,尤其是制定实施《金塔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来,通过采取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方式,项目审批进程明显加快,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的转型跨越发展。至目前,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和第九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甘政发〔2013〕38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驻酒单位)第九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酒政发〔2013〕116号)和《金塔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驻金单位)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金政发〔2013〕102号)文件精神,省市县涉及我局的最终拟保留审批事项有4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2项(企业投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项目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非行政许可项目1项(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备案项目1项(企业投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外项目备案)。
二、积极因素及负面影响
行政审批项目是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进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是事前调控的重要手段,它有利于预防和控制风险,合理配置资源,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有积极的意义。但现行行政审批项目仍然存在数量庞大、种类繁多、权限不清、程序混乱、效率低下等弊端,影响了项目手续的办理进程和开工建设,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具体为:一是审批范围过大,门槛较高,一些适合于我县经济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手续办理难度大。二是县级审批权限较小,投资较大的项目全部需要层层上报,导致审批效率较慢。三是审批程序仍较为繁杂,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均需要审批,审批环节较多。四是审批时间较长,重大项目的审批权限分属上级或更高层级发改部门,需要层层转报,不利于项目尽早落地开工建设。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是恳请市上进一步下放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按照省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县级发改部门对国省投项目不具有审批权限,仅对1000万以下的县级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具有审批权限。建议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对投资300万元以下的国省投项目,由县发改局审批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二是恳请市上进一步下放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权限。按照省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县级发改部门只负责1亿元以下项目备案,不利于重大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开工。建议进一步扩大备案权限,将县级发改部门备案权限提高至5亿元。
三是恳请省市明确下放到县级的审批事项。近期,国务院调整和下放了一批审批事项,省市尚未出台具体的操作细则,建议省市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的细则办法,明确新下放的审批事项,争取及早将政策落实到位,方便项目单位办理手续。
三、行政审批改革的总体思路、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快行政审批进程为突破口,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努力预防和治理行政审批工作中的腐败问题,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和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任务目标
通过改革,规范和完善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制度,减少审批环节,公开透明审批行为,建立规范高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以高效优质的服务办结法定审批内容和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工作重点
1、严格审批行为,规范审批程序。按照省市项目审批规定,对目前拟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逐项研究,针对审批事项的性质、特点和复杂程度,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的标准、条件、权责、时限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过程的随意性;按照“流程最短、环节最简、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目标要求,强化效率意识、责任意识和主动服务意识,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将审批时限压缩到最短时间,努力提高即办件当场办结率和承诺件提前办结率。
2、创新审批方式,强化并联审批。积极推行并联审批制度,按照“一口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中涉及的住建局规划选址意见审批、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审批、财政局资金审核意见等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并联审批,以利于审批时间控制、审批权力监管,不断强化部门联动,减少业主来回奔波,实现由传统的多窗口办公到“一站式”办公的转变。
3、加大公开力度,推行阳光政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的新形式、新方法,继续推进项目审批公开工作。对行政审批的项目名称、设置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格式文本等办事要件进行公开的基础上,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办事要件和办理进度的动态管理和公示,继续推进审批人员、审批过程和审批结论公开等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审批服务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审批服务水平的提高。
4、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电子政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网络管理系统建设,按照“一网多能,资源共享,统一开发,规范使用”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审批业务信息共享和部门间网上协同办理的审批机制,全面推行项目审批的受理、审查、决定和告知等环节的网上办理,让项目单位充分感受到“一条龙”办公、“一站式”服务的方便与好处。
四、保障措施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艰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感、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目标,建立责任制度,扎实开展工作,不断优化项目审批程序,提高项目服务水平。
二是认真做好下放权限承接工作。对于省市下放到县级的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审批、竣工验收等权限,要建立科学规范的项目审批工作机制,明确项目审批工作流程,及时进行公示公开,依法依规认真做好相关项目审批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考核部门监管责任。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工作。要强化事前监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审批和项目立项备案等工作。要强化事中监管,加大重大项目专项稽察力度,增强与相关部门衔接配合,确保项目建设活动规范进行。要强化事后监管,切实履行好项目竣工验收职责,严格把握验收条件和标准,认真履行验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