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是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恒久动力。消费维权是拉动消费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律赋予的我区消协部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我办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的主题,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规范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积极构建科学规范的消费维权监管执法体系,加强维权渠道建设,充分发挥消协的维权作用,畅通商品及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主渠道,发挥基层投诉站的优势,开展消费维权进商场、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消费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权利意识和文明消费意识。
一.以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积极宣传新消法。
(一)走进社区,上门服务。
与市消协联合举办“消费维权服务月活动”, 现场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群众讲解、解答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法规问题,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讲解消费维权知识。
(二)走进广场,现场受理。
参加省消保委在市政广场举办的“3.15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宣传活动”,现场受理投诉。
二.关爱弱势消费群体,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一)关爱老人,宣传教育。
与市消协联合举办“老年消费宣传教育活动”,揭示老年消费陷阱,引导老年人科学理性消费。
(二)呵护儿童,文具排查。
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排查校园周边学习用品商店及各大商场、超市文具柜台,加强文具安全监督。
三.积极配合上级组织工作,圆满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
(一)走进广场,现场受理。
参加省消保委在市政广场举办的“3.15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宣传活动”,现场受理投诉。
(二)走进餐馆,比较试验。
配合省消保委对早餐店进行湿米粉比较试验,掌握原料、食材及卫生安全情况并告知消费者。
消费维权无小事,我区消协在以后的工作中,强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政治思想根基,配合执法部门监督商品和服务市场,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努力完善“企业自律,消协引导,社会参与,政府监督”四位一体的维权体系,强化内部工作机制,提高调解技巧和水平,加强消费维权宣传,妥善解决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