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精选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技术转让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技术转让合同1技术转让合同,包含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转让合同。转让人与受让人进行技术转让,应当签订书面的技术让合同,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一、技术秘密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及工业化程序。本条应有以下内容:
1、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秘密的项目名称;
2、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秘密所涉及的技术领域、行业;
3、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秘密所具备的技术性能、达到的技术指标;
4、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秘密的成熟度、使用程度、经济效益、预计年产量、预计年产值、设备的生产能力等。
二、转让的技术秘密的技术情报及提供的资料和提交的期限、地点、方式。本条款应有以下内容:
1、转让合同中应明确该转让的技术秘密应提供哪些技术情报、技术资料,不能用“等等”表示;
2、转让合同中应明确提供技术情报、技术资料的具体时间,是一次性还是分阶段性提供,及每次提供的具体内容和份数;
3、转让合同中应明确应提供的技术情报、技术资料以何种方式,在什么具体地方提供给受让方。
三、使用非专利技术范围。
本条是约定使用非专利技术成果的范围,应有以下内容:
1、可以使用的地区;
2、可以使用的方法。
本条款不应有使用时间的限制,如果受让人掌握了转让的非专利技术,可以永久使用,直至该技术被新技术取代。
四、转让费及其支付方法。
本条应有以下明确的约定:
1、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的费用(用大写标明);
2、转让费支付的时间,可约定一次性或者分期支付;
3、支付转让费用的地点和具体时间。
五、违约责任。
本条应有以下四种违约责任的约定:
1、转让人未按合同的约定转让非专利技术,包括1)转让不成功;2)只部分转让;3)转让的技术存在严重缺陷;4)转让的技术使用后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指标;5)转让人没有提供技术资料;6)转让人没有提供技术指导;7)或者转让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技术指导不到位。
2、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约定的转让费,包括1)拒不支付;2)延迟支付;3)支付不足等情况;
3、转让人或者受让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包括1)故意公开技术秘密;2)过失公开技术秘密;
4、转让人或者受让人使用非专利技术超越了合同规定的范围,构成对非专利技术约定使用权的侵害。
六、技术指导的内容。
本条应包括:
1、要求转让方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设备、技术资料、配方等;
2、要求转让方进行技术培训、指导、交流;
3、要求转让方进行现场技术演示、排除障碍;
4、技术指导相关费用的承担:如差旅、伙食补助等。
七、后续改进技术的提供和分享。
本条是指在技术合同转让有效期内,一方或双方对技术的改进后,转让人和受让人对其后续改进技术成果享有使用权和转让权。如果合同中对此没有约定,不享有使用权和转让权。
技术转让合同2合同号:
本合同于XX年XX月XX日在XXX签订甲方为:
合同工厂:(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为:X国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合同内容
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XX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1.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1.3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1.4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1.5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1.6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1.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1.8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定义
2.1“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略)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2.2“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2.3“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2.4“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2.5“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1.2条1.3条1.4条1.6条1.7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6“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7“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价格
3.1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入门费为XXX美元(大写:XXX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XX%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1.3.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X国XX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XX%
3.2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XX%(百分之几)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返销产品价格3.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XX%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 ……此处隐藏38875个字……号;
(7)收货人代号;
(8)离岸港口。
7、包装箱内应有详细的技术资料清单一式两份,标有技术资料的内容、名称及数量。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修改及改进
1、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不适合甲方的实际生产条件(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等),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在培训和技术服务期间予以确认。
2、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任一方对合同产品所作的任何改进与发展,都应免费提供给对方。
第七章考核和验收
1、为了验证乙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合同产品考核试验应有乙方技术人员参加,双方人员在甲方工厂共同进行。考核方法见合同附件5、
2、经考核,如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附件5规定,即通过验收,双方联合签署合同产品的考核证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持两份。
3、经考核,如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合格后,按本章第2条规定,双方签署考核证书。
4、如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系乙方的责任,则参加第二次考核的乙方技术人员的费用及更换和修复缺陷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系甲方责任,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验收合格且又系乙方责任,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三次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6、经过三次考核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8章第6条处理。如系甲方责任,则双方应在考核证书上签字,但乙方仍有义务帮助甲方考核成功。
第八章保证及索赔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有关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2、乙方保证(根据附件2)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3、如果乙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本章第2条的规定,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45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正确、清晰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4、如乙方因第12章第1条以外的原因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期内交付附件2所指的技术资料,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一周之内仍未能交付资料,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罚金,每拖延一周支付第三章第1条价格的0、25%违约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第三章第1条价格的5%。
5、乙方向甲方支付第8章第4条规定的违约罚金不能免除乙方向甲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责任。
6、按第7章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若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甲方提出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将甲方已经支付的钱部金额,并加以年利_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②若产品不合格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甲方仍可投产的,乙方应按以下规定赔款:______________(略)。
第九章侵权和保密
1、乙方保证它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甲方同意对乙方提供的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术内容之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而且甲方获得了已公布的证据,则甲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3、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技术,即甲方有权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章税收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2、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上述所得税将由甲方从本合同规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并代乙方向税务当局缴纳,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税务当局出具的税收单据一份。
3、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支付。
第十一章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钟裁地点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按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双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的延续时间超过12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合同签字后,各方应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合同未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均无约束力。
2、从合同生效日算起,本合同有效期为10年。
3、本合同的任何终止,不影响双方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债务人应继续偿付未了债务,直至偿清债权人的全部债务为止。
4、本合同用中、英文写成,一式四份,每种文字双方各执两份。
5、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7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有同等效力。
6、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及补充,需由双方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此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7、为执行合同而发生的双方间的通讯均用英文进行。正式通知以挂号信航寄,一式四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