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范文合集1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居间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居间合同 篇1委托方:
住 址:
居间方:
住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为委托方向 (以下简称第三人)融资 万元人民币事宜提供居间服务,包括为委托方提供机会与第三人进行接洽、谈判。
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第三人,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融资方面的沟通工作。
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即应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1、 第三人一旦与委托方签订任何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条》《民间借贷
合同》等借款合同或协议)的;
2、 虽没有签订借款合同,但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借款的;
3、居间人履行了居间义务,委托人与第三人达成了其他协议的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按照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的借款总金额 %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用(该居间费用为税后费用),对此,委托方予以确认,并愿意按照该比例支付居间服务费。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一旦符合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委托方应立即足额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五条 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第三人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
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第三人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费。
2、如果委托方以其朋友个人或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协议,居间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第三人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第三人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第三人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委托方未支付居间服务费,居间方可要求委托方按应付全部居间服务费的3倍支付违约金,且委托方愿意放弃所有违约金过高的相关抗辩权。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一旦下达,即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仲裁失败方还应承担成功方因此产生的律师费和差旅费,律师费和差旅费按重庆市司法局有关规定的上限计取。
第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 居间方: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 篇2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 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区(县) 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 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 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____,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居住人员中有境外来京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各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
计____年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日向甲方提出( □书面/ □口头 )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 ……此处隐藏8435个字……_____个月支付一次,即每个周期支付人民币 。乙方须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之前的 日内全额付清,每逾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 %滞纳金。
3、租金与房屋押金的支付方式为:_____,房屋押金的支付方式为:_____。
4、乙方支付的房屋押金可以用于垫付乙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滞纳金、拖欠的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费用及损坏房屋设施(含家电)的赔偿。房屋押金不足抵付时,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十日内补足房屋押金。
5、房屋押金不得冲抵房屋租金。合同履行终止验收房屋完毕,且乙方结清其租住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结清所有使用费用的相关单据后于当日内退还乙方房屋押金。
四、居间方佣金:
1、佣金为¥_____元(人民币 )
2、佣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由______一次性支付丙方。
五、房屋交付、交还与修缮:
1、甲方应当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每逾期一日须向乙方支付月租金额____%的违约金。逾期 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者要求将承租房屋起始日期顺延。
2、在甲乙双方签署《物业验收单》之前的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供暖、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签订之后的费用甲方承担 费,其余因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内的房屋结构维修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协助甲方修缮房屋。乙方私自宁夏中沙房屋中介有限公司改装、改造线路、燃气管道及上下水管道或因使用不当或其他过错责任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含家电)人为的损坏及第三方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
4、乙方应当在租赁期届满之际,依照《物业验收单》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给甲方。除房屋已有装修和设施设备外,乙方如要进行维修须征得甲方同意,交还房屋时应当甲方验收。
5、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存留物品,否则甲方有权对该存留物品进行处理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及单方解除:
1、甲方经乙方同意提前收回房屋,应支付 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并返还房屋押金及剩余租金。
2、乙方逾期 日仍未按照约定支付房租,除应按上述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以房屋押金和剩余租金折抵违约金。
3、乙方于承租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或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将该承租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转让给第三方,或设定了任何形式的担保,除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外,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违约活动及不道德的行为,否则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七、其他约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丙三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房屋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1)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日期需要拆除房屋的。
2、甲乙丙三方在协商基础上可对本合同各条款进行修改、删除或补充。
3、本合同在三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附件《物业验收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个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 证号:_______________
身份 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合同 篇10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指定土地概况
土地座落: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土地面积: ㎡。
第二条 委托事项
甲方在实地考察土地并接受土地证相关参数后,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居间费用事宜
1. 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过程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转让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等事项。
2.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应履行的审批手续等各项事宜,由买卖双方各自完成,与乙方无关;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与乙方无关。
3. 在签订买卖双方土地交易合同当日,甲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标准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有权按该标准及方式收取居间服务费。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间服务费标准为万元/亩,总数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圆整)。
5.支付方式:在签订买卖双方土地交易合同当日,甲方将乙方应收取的上述居间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整)无条件划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银行帐户(开户行:;账号: ;开户姓名: )。
6.履行本协议所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和第5款的约定,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第五条 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否具备法定转让条件,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应由甲方自行评估、认定及承担,与乙方无关。
2.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除货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事项外,与乙方无关,应由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若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不在乙方,应由有过错方承担相关责任。
3.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属于对方、以及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4. 若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本协议附件:
身份证复印件。
本协议指定土地相关情况说明。
乙方(盖章): 经手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