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县“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持续督促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深入推进法治靖远建设,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安排,5月23日,在***主任的带领下,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根据普法重点对象类型特点,选取机关单位、学校、村、社区、乡镇和宗教场所,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全县 “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16年“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突出重点、创新载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七五”普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领导重视,普法工作全面开展。自“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县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制定符合自身职责且行之有效的“七五”普法规划、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计划,对本区域、本部门的普法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使依法治理与“七五”普法工作有步骤、有目标稳步推进,形成县、乡镇、村(社区)、社(组)四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网络,为全县“七五”普法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推动“七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主题突出,宪法宣传有力度。为了保障宪法贯彻实施,努力推动全县上下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2019年,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教育局、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联系点活动方案》。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党委(党组)中心组邀请专家对宪法进行专题辅导,组织新任命的领导干部向宪法宣誓,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加入宪法宣讲团,深入机关、学校、企业、乡村、社区开展宪法巡回宣讲,同时利用媒体开设普法专栏对宪法进行宣传,定期对宪法知识进行播报讲解,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在钟鼓楼、广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以“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在全县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有奖竞猜等活动,组织开展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将宪法修正案制作成宣传册、宣传漫画、微视频,实现宪法宣传教育的广宣传、全覆盖,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县营造了学习宪法的浓厚氛围。
(三)同频共振,普法形式有特色。始终围绕中心工作,以“法律十进”活动为载体,按照机关单位、村、社区、企业、学校、宗教场所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现场全覆盖的要求,进机关做到“三化”。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建立了学习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党委(党组)中心组及每周的例会,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建立健全机关学法用法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落实以考促学,对人大任命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做到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经常化、学法用法制度化、学法形式多样化。进农村做到“四入户”。依托乡镇司法所、村级普法站、农家书屋、乡镇党校等阵地,以专题辅导、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现场咨询等形式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一学三讲”活动,做到了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律服务、法制文艺进村入户。进社区做到“六个一”。按照每个小区、每位常住居民和流动居民全覆盖的要求,划分工作区域,包普法对象,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举办法治讲座,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每个社区都设有一个普法站、一个普法宣传栏、一间法律书屋、一名法律明白人、一条法律热线、一支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进学校做到“三突出”。以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法治校园”为目标,把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渗透到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将普法知识与遵守校规校纪有机结合,抓好法制教育的课外延伸。加强警校共育,整治周边环境,坚持防邪、禁毒、净化校园环境,形成教育合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突出青少年国家意识、遵法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企业做到“三讲”。完善企业法律顾问聘用制度,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定期举办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举办下岗职工维权法律法规讲座,对企业职工及管理者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宗教场所做到“四进”。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结合,对宗教场所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发放宪法法律等知识读本,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法制宣传月活动,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
(四)亮点纷呈,普法宣传有创新。为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各乡镇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普法内容,打造了许多工作亮点。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矛盾不上交。2016年以来累计调解矛盾纠纷10564件,调解成功率达99.19%。我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委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调委会”,大芦镇庄口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总体来看我县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但同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普法责任意识有待提高。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浓,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大意义理解还不深刻,对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认识还不到位,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准确。普法工作考核缺乏刚性指标,“重形式、轻效果”现象依然存在,“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一些部门单位还未完全落实。
(二)普法工作进展不够平衡,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在普法宣传中,公务员、国家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学生接受法治教育的机会较多,而普通群众、务工人员等群体接受法治教育机会相对较少,认知度、接受度有差异。多数涉法部门普法内容单调,都是摘抄法律条文,印制成法律宣传册或宣传单,在活动中进行分发,而普法对象的知识层次、需求各有不同,宣传缺乏针对性、实效性。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打造上,怎样充分利用校园多媒体进行普法的模式还需要深入探索。
(三)机制体系不够健全,普法台账收集整理有待规范。在普法机构队伍建设方面,全县虽然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的县、乡(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但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相比,还存在社会认知度不高、资源分布不均衡、业务开展薄弱等问题,普法队伍不稳定、人员不足的现象依然存在。在台账规范化方面,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虽然许多单位普法活动开展了,但没有及时整理相关的工作台帐资料,与省、市、县考核验收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四)普法项目谋划实施不够,基层法治环境有待改善。在统筹安排上,县、乡、村三级普法项目统筹安排、协调组织、督查推进还需要加强,仍有部分单位未能及时谋划好“七五”普法项目,未能积极做好普法规划项目推进工作。在联动机制上,目前县普法办虽加强了对部门和乡镇的工作指导,但在普法宣传教育过程中,各相关单位仍然存在“各自为政”、唱“独角戏”的情况,普法合力没有形成,普法成员单位之间的协同配合还需要加强。在普法氛围上,部分机关单位、乡村(社区),缺少法治宣传栏、橱窗等法治阵地,总体法治元素偏少,法治氛围不够浓厚。
三、意见建议
今年是“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第四年,也是迎接终期考评的攻坚之年,为全面推动我县各项普法工作任务的落实,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在全面推进“七五”普法、增强普法实效上下功夫。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以宪法“十进”为主线,以“七个一”活动为载体,突出我县特色,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联系点活动,通过抓点示范、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推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严格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抓好落实,特别是对“以案释法” 制度、“普法大数据”评价体系等滞后的工作要加快推进,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进一步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一支兼顾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的一线执法队伍,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杜绝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的发生,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引导群众合法维护自身权益,使普法宣传根植于法治实践之中。
二要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在精准普法和提质增效上做文章。要根据“七五”普法确定的重点对象,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者这几个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政府要全面依法行政,社会各界要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要对群众的法律需求进行调查研究,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问题和热点事件开展普法,如婚姻家庭、社会治安、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真正做到“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宣讲什么”,致力于帮助群众解决疑难问题,将普法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要结合村社文化广场等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宣传咨询、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充分挖掘民间文化资源,鼓励创作符合地方特色的群众性法治文艺节目,将枯燥的法律条文生动化、形象化,让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推进基层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
三要不断创新普法方式,在打造特色亮点上谋提升。电视、报纸、网络是当前群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渠道,通过开辟法治宣传专栏、播放法治宣传视频等形式,把单向式的灌输过程变为互动式的融合过程。要将普法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进一步结合,在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中,结合调解个案、援助实例,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队伍,开展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整理、编辑和社会发布等工作,通过生动的案例宣传来提高群众学法积极性。
四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在强化部门联动和整合普法力量上求实效。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协调责任,充分整合各单位普法宣传资源,整体谋划、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全县普法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各普法责任主体要切实承担起普法责任,健全法治机构,落实人员力量,将乡镇、部门、单位普法工作与本单位实际工作相结合,与全县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等整体工作相结合,做到分工合作、步调一致,真正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建立起一套涵盖过程指标、结果指标、实效指标等内容的普法工作评价考核体系,将依法行政、群众知法守法、社会治安状况等刚性指标纳入实效考核,更加真实地反映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切实起到查漏补缺、考核奖惩的作用。
五要认真落实标准要求,在普法经费保障上再着力。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全面落实上级有关普法经费的要求,按照人均0.5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对文创普法、新媒体普法、阵地普法等工作加大保障力度,真正建立普法经费动态增长机制,不断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对普法工作的新要求。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