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部分耕地补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由于大果蔬套院墙,占用甲方部分耕地,影响甲方正常耕种,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给予甲方部分补偿,双方达成具体协商如下:
一:双方确认该土地位于村北,长88米,宽3米,合计0.396亩。
二:期限为9年。即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9年土地延保止。
三:双方约定补偿费按每亩1000元计算,总额为3564元。
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变化需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变化需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有关部门存档一份,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