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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防火工作考核细则

时间:2024-07-17 23:35:13
护林防火工作考核细则[此文共3333字]

护林防火工作考核细则

1.网格化管理制度完善,村防火预备队健全,设立检查站的,计20分;

2.按照要求签订各类防火责任状、上报各类防火报表、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到位的,计20分,未完成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3.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清理坟场和进山道口杂草、灌木和隔离带清理的的本项不得分,本项20分;

4.防火期内每天早中晚进行防火禁令宣传的,计20分,未按规定宣传的每次扣2分;

5.防火期内无野外用火案件,计20分,每发现一起扣20分;

以上项目分值扣完后,不足部分在目标考核总分中扣除。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一票否决”,此项以起火点为第一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⑴年度内发生森林火灾被区级及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通报的;

⑵发生森林火灾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的;

⑶发生森林火灾因上报不及时,组织不得力致使造成恶劣影响的;

⑷发生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50亩的;

⑸被国家卫星监控的。

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1、打非治违工作(30分)。村辖区内出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并上报镇党委、政府的,每发现一起,此项不得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包括:非法采矿、采砂,无证生产经营,“自流黑”,私自存放危险化学品,无证进行特种作业活动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和公民人身安全等行为)。

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0分)。定期对辖区内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部位、设备设施、九小场所等进行安全检查,每发现一例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整改的,扣5分。

3、严格落实事故上报制度(20分)。对辖区内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并按规定逐级上报,每发现1起迟报、瞒报、漏报,扣10分。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的此项工作不得分。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20分)。经常性对辖区内村民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禁放烟花爆竹等宣传宣传活动,按照上级要求发放明白纸、张贴海报、大喇叭广播等。各级督导活动中每发现一起未培训到位或者未作为的扣5分。

5、日常材料收集上报工作(10分)。完成镇政府安排的安全生产临时性工作情况,由镇分管领导、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考核计分。

党办日常考核细则

党政办公室日常工作考核包括日常参会纪律、村级用印手续、日常工作配合情况三个方面,以百分制计算,日常工作中发现不到位的现象,将视情况扣分,本项分值扣完后,不足部分在岗位目标考核总分中扣除,无上限,现将具体考核要求说明如下。

一、参会纪律方面(50分)

镇党委政府召开会议、培训等集体活动,需要各村书记、主任或相关人员参加的,必须按时参加,有以下情况者,将按照签到记录进行扣分处理:

1.迟到或早退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2.无故不参加会议或私自找人替会的,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以上的按前次扣分加倍;

3.参会过程中有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接打电话、玩手机、睡觉等扰乱会场秩序等行为的,发现一次扣5分;

4.支部书记、主任在外参加培训,培训期间因不遵守培训纪律被上级通报的,发现一次扣10分。

本项考核由党政办负责统计,以会议记录和签到表为考核依据。

二、村级用印程序方面(30分)

未按规定履行印章使用程序或者伪造签字以及其他手段骗取印章使用的,一经发现扣5分。涉及村合同以及大额审批用章出现差错加倍扣除。

本项考核由印章办负责统计,以用印记录和印章使用审批单为考核依据。

三、日常工作配合情况(20分)

1.发生森林火情、河道汛情、安全生产事故等重大紧急事件没有及时上报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现一次扣10分;

2.办公室要求报送或反馈相关数据、情况等信息时,拒不提供或敷衍塞责导致信息错误、报送延误的,发现一次扣5分;

本项考核由党政办负责统计,以信息统计记录为考核依据。

农业基础服务考核细则

能够完成各类农业技术推广及新品种服务和病虫害监测的,计20分;未使用苹果毒袋、按时签订农产品质量责任书并严格执行责任书中的相关要求未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计30分;小麦、花生、玉米等农作物良种补贴发放工作,计30分,每出现一次瞒报、虚报现象,扣15分,本项分值扣完后,不足部分在岗位目标考核总分中扣除,无上限;各类农机、农用燃油补贴发放工作,计15分。完成撂荒地整治任务的,奖5分。此项由镇分管领导、农技站、农机站具体考核计分。

国土资源管理考核细则

年度内未出现违法违规案件计满分;年度内每发现一例违法占地卫星图斑且被立案,扣60分;每发生一起非法采矿采砂、毁坏耕地案件,扣30分;每发现一处违章建筑,扣20分,本项分值扣完后,不足部分在岗位目标考核总分中扣除,无上限。每有一处违章建筑经本村做工作后自行拆除或补办手续加10分,加分不超过本项工作得分上限。此项由镇分管领导、国土所具体考核计分。

环保工作考核细则

未按镇党委政府要求开展环保工作的村庄,每次扣除村5分,发生环保举报案件被确认属实且不积极整改的,每次扣10分。列入中央环保督察案件的每件扣20分,列入省级环保督察案件的每件扣10分,列入12345平台投诉平台且属实的,每件扣5分,环保信访件被区级以上领导批示且情况属实或经整改后仍反复出现环保问题的村庄扣30分,辖区新发现一起晾晒鸡粪的村,每次扣村庄10分,村庄主动提供环保违法线索并配合镇环保办开展相关工作的,每次加10分。发生重大环保事故的村庄,环保工作不得分。

纪委考核细则

年内未出现信访举报案件,计50分,举报到镇纪委每次扣15分,举报到区、市纪委每次扣30分,举报到省纪委及以上的,该项不得分。年内未出现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计50分,出现一次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扣15分,出现一次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违纪案件扣30分,本项分值扣完后,不足部分在岗位目标考核总分中扣除,无上限。此项有镇纪委办具体考核计分。

XXX镇级林长制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 (总分100分)

(一)工作考核 (20分)

1、强化督查督办(10分)。对上级督办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的得10 分,有一例未解决或未按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上级的扣 5分,扣完为止。对跨年度整改的问题,必须制定整改方案,无方案不得分。

2、加大宣传引导(10分)。充分利用网络、标语、明白纸和广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形成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浓厚氛围的得10分。

(二)目标责任考核(80分)

1. 保护性指标(80分)

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森林资源保护职责,造成一般生态环境损害后果的扣 20 分,造成较大生态环境损害后果的扣 40分,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及以上后果的扣 80 分。

(1)林地保有量(15分)

到2025 年,确保全镇林地保有量保持在 10 万亩以上。各村林地保有量达到各自年度目标值的得 5 分;每减少0.1 个百分点扣 1 分,发生破坏林地事件的每起扣 1 分,扣完为止。

(2)森林保有量(15 分)

村森林保有量达到年度目标值的得 5 分;每减少 0.5个百分点扣 1 分,扣完为止。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5分)

落实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部 指标在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考核办法所规定范围内的得 5 分,每一个指标不达标扣 1.5 分,扣完为止。

(4)生态公益林保护(25分)

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确保辖区内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不减少,且管护措施落实到位的得 7 分;面积每减少 0.1 个百分点扣 1 分,发生破坏公益林事件的每起扣 1 分,扣完为止。

(5)野生动植物保护(10分)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发生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事件的每起扣 1 分,扣完为止。

(6)古树名木保护

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村庄有普查确认的古树名木,需要进行相应保护,未采取保护措施或发生破坏古树名木事件的每次扣1分。

2、影响度考核

破坏森林资源造成负面影响的,按以下规定减分:

(1)受到中央领导批示事件的每起扣30 分,受到省领导批示 事件的每起扣 20 分,

(2)被国家有关部门点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20分;

(3)被省、市有关部门点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10 分;

(4)被中央主要媒体曝光的每次扣 20 分;

(5)被省、市、区主要媒体曝光的每次扣 10分;

(6)发生破坏森林资源重大刑事案件的每起扣 20 分。

同一事项受多次通报或曝光,不累计减分,以最高分计。减分不设上限。

宣传文化统战妇联工作考核细则

一、宣传文化工作(100分)

(一)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工作(30分)

按照区委宣传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要求,完成实践场所硬件设施配备及维护并通过宣传部验收的,得20分;因村里维护保管不当,造成硬件设施设备丢失、损毁的,每有一处扣4分,扣完为止。按要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文明实践活动并通过验收的,得10分。

(二)文明村创建工作(30分)

按照区委宣传部文明村测评标准,完成村内硬件设施打造的,得30分。代表我镇接受文明村测评且测评结果达标,每次加10分。

(三)综合性文化服务站及农家书屋(20分)

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站及农家书屋硬件设施达标计10分,有文艺演出队伍定期开展各类文艺活动并按要求填写活动记录,计10分。每参加1次镇级文艺活动的奖5分,参加区级活动奖励10分,参加市级活动奖励20分;获得镇级、区级、市级文艺活动优秀称号的每次分别奖励10分、20分和30分。

(四)“学习强国”学习习近平台推广使用(10分)

主要考核指标为各村系统内学习强国学员活跃度。活跃度低于全镇平均活跃度的,不得分;高于等于全镇平均活跃度的,得10分。

(五)道德模范、典型人物推荐工作(加分项)

积极上报道德模范、典型人物事迹材料,每人次加3分。获评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道德模范或相应级别媒体推广的,分别加5分、10分、20分、30分。

(六)扣分项

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按照区、市、省、国家分别扣10分、15分、20分和25分;在网络或新闻媒体上被负面报道的,按照区、市、省、国家分别扣20分、30分、40分和50分。本项分值扣完后,不足部分在岗位目标考核总分中扣除。在网络或新闻媒体上被负面报道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一票否决”。

加分项说明:宣传文化工作考核各条目加分项上限为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按比例折算为10分制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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